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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03年度烟叶信息统计工作总结及烟叶信息管理基础软件推广应用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20 14:41:31  浏览:8312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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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03年度烟叶信息统计工作总结及烟叶信息管理基础软件推广应用的通知

国家烟草专卖局


关于进行2003年度烟叶信息统计工作总结及烟叶信息管理基础软件推广应用的通知




各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
  2003年度烟叶信息统计工作即将结束。为认真做好2003年度烟叶信息统计工作总结,全面掌握本年度烟叶购销存的基本情况、烟叶经营状况、烟叶资源的需求、配置情况;做好烟叶购销存系统和烟叶信息管理基础软件的转换工作,确保烟叶信息管理基础软件的正常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总结2003年度烟叶信息统计工作,科学分析烟叶运行情况及发展趋势.
  1、汇总2003年度烟叶购销存基本情况。
  国家局下达烟叶收购计划、实际收购数量及收购资金的情况(见附表1);烟叶等级结构情况(见附表2);工、商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数量、实际完成及等级结构(见附表3);截止6月底烟叶库存总量(见附表4)。
  2、做好2003年度烟叶年报数据的审核工作。
  7月份烟叶信息管理基础软件正式运行,为了确保烟叶信息管理基础软件的正常运行,保证数据准确,完成年度结转工作,各省要严格审核2003年度烟叶年报的数据,同时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对本地的资源进行审核,检查烟叶资源是否平衡,在烟叶业务流程当中是否存在遗报、漏报、误报的情况。二是有工业企业本地整合和跨地整合的,其2003年度的相关数据仍按原有模式汇总上报,请各省注意把关,不要遗报、漏报。三是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和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规定,各地要把年度检查与行业整顿流通秩序紧密结合起来,审核上报数据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以及其他不规范的行为。
  3、分析报告。
  认真分析本部门、本单位2003年度烟叶生产经营的总体情况,找出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制定下一年度工作目标。
  二、全面掌握2004年度各地对烟叶生产的安排。
  其中包括烟叶收购计划、预计收购量;烟叶收购资金准备情况、资金的筹集形式;2004年度工商企业签订烟叶购销合同数量、出口备货计划;工业企业卷烟生产计划、资源总量需求、等级结构是否合理。要加强烟叶资源供求、等级结构调整的监测分析。
  三、切实保障国家局烟叶信息管理基础软件的正常运行。
  1、2004年7月1日烟叶信息管理基础软件正式运行,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作进度,影响全国烟叶数据的上报工作。
  2、建立规章制度,完善管理要求。烟叶信息管理基础软件运行中,各地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层层把关。统计人员必须经过系统培训后持合格证上岗,数据的采集、统计和录入必须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一致性和时效性。
  3、在烟叶信息管理基础软件的运行中,各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要及时了解、全面掌握下属单位软件的使用情况和系统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尽早解决。
  四、注意事项:
  2004年度烟叶统计工作的要求以报表制度为准,个别调整的按以下要求操作:
  1、集团公司上报数据方法。
  集团公司各分厂数据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统一上报到所属集团(总厂),由集团(总厂)完成数据的录入工作。数据汇总后由集团(总厂)上报到所属的各省工业公司。
  2、烟叶收购数据上报起止时间的调整。
  由于南方部分省(区)6月份开始烟叶收购工作,为了收购统计的一致性,收购起止日期由原来的7月1日至次年6月底调整到从6月1日至次年5月底。
  2003年度烟叶信息统计工作总结材料请于7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中国烟叶生产购销公司综合计划部(通知及附件表格网上查阅并填报)。
  联系人:赵占军 联系电话:(010)63605334
  邮箱地址:cntlc@hymail.tobacco.gov.cn








中国烟叶生产购销公司
二00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 件:

  附表1:2003年度烟叶收购基本情况汇总表
http://www.tobacco.gov.cn/messageshowpic.php?news_id=819&pic_id=0
  附表2:2003年度烤烟全等级收购汇总表
http://www.tobacco.gov.cn/messageshowpic.php?news_id=819&pic_id=1
  附表3:2003年度烟叶调拨(出、入)实际完成情况汇总表
http://www.tobacco.gov.cn/messageshowpic.php?news_id=819&pic_id=2
  附表4:2004年6月底烟叶工商库存情况汇总表
http://www.tobacco.gov.cn/messageshowpic.php?news_id=819&pic_id=3
  附表5:预计2004年度烟叶收购基本情况汇总表
http://www.tobacco.gov.cn/messageshowpic.php?news_id=819&pic_id=4
  附表6:预计2004年度烤烟调出汇总表
http://www.tobacco.gov.cn/messageshowpic.php?news_id=819&pic_id=5
  附表7:预计2004年度烤烟调入汇总表
http://www.tobacco.gov.cn/messageshowpic.php?news_id=819&pic_i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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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危险废物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环函[2002]325号




关于危险废物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你厅《关于危险废物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苏环法[2002])2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医院、医疗中心及诊所医疗服务中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处理不当,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国家正在制定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条例颁布执行后,上述物品将全部纳入条例管理。在条例颁布前,为强化对上述物品的管理,防止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具传播疾病、污染环境、危害社会,南京市可以将其纳入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1987年9月5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1987年9月5日)

(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宋鑫春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任命李国堂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交通运输审判庭庭长。
任命宋雅亭、张懋、周道鸾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玉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审判庭庭长。
任命张玉民、文慧芳(女)为最高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童振华、苏庆、刘亚力(女)、庞一村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免去曾汉周的最高人民法院顾问职务。
免去彭树华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李化龙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